学校信息

院校隶属: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省

录取批次:本科/高职(专科)

院校官网:http://www.nchu.edu.cn/

电话:0791-83957505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听得见的招生简章

有音乐,灵魂便不会寂莫,用美妙的音符,编出灿烂的人生乐章

校园简介

  • 学校概况
  • 招生章程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1.办学历史: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高等学校。

  2.办学特色:学校秉承“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校训、“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坚持“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服务面向,以航空国防需求为导向,积极服务国家航空工业和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拥有航空、国防类相关专业25个,占学校所有专业的38.5%,拥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技术、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等航空特色专业。目前,学校已经初步建成工科优势明显、航空特色鲜明的本科高校。

  3.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英雄城——南昌。校园环境优美,拥有前湖校区、上海路校区、共青城校区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4万平米。拥有教学、科研设备3.9万多台套,仪器设备总值约4.4亿元。纸质图书资料(本部)153多万册,科技学院4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332种,电子图书272余万册,电子期刊28万余种,中外文数字资源数据库30个。体育活动场地面积达15.5万平米。

  4.机构设置:学校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飞行器工程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音乐学院、软件学院、通航学院(民航学院)等17个专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人武部)、创新创业实践学院等4个管理型学院,有江西省通航研究院、国际合作创新研究院等2个独立设置机构及1个独立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学校拥有“江西省测试技术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2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基地,其中1个江西省首批重点建设智库、2个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学科专业:具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11个专业学位类别,3个省一流学科。现有65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江西省一流专业。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获批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江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学校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6.人才培养: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1项;获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省、部级优秀教材40部。拥有3个校企共建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教育部高教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7个。拥有校外实践(实习)基地357个,其中与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为海军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培养的“昌航模式”成功获批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我校培育国防生工作经验。

  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近五年,大学生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奖3800余项,大学生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494件,大学生发表论文750余篇,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15项。曾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赛一等奖、国际2015CORE可再生能源技术顶尖设计大赛特等奖、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特等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4项、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地面挑战赛全国总冠军、第30届美国匹兹堡国际发明展金奖。由学校申报的“天宫开悟”项目,在全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中获得新锐创意奖,并获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环境光催化及资源循环利用团队”荣膺“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称号。获批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获批江西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在2014—2018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我校位居全国第99位,2018年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我校位居全国第70位;在“全国高校团学创业教育工作指数100强”中我校位列第56位,为江西省高校之最。相继涌现“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朱丁亮、全国优秀共青团员陈文勇等一批批青年先进典型。

  7.科学研究:“十二五”以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9000篇,其中SCI、EI、ISTP检索3095篇,CSSCI检索280余篇;获国家专利授权1433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66件;出版论著209部、教材274部。获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项,国家优秀青年基金2项,其他类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92项,国家社科基金30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教育科技项目和优秀人才项目等20余项,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973”、“863”计划子项等近20项。承担国防科研计划项目200余项,江西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省部级项目1000余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参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16项。罗胜联教授荣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

  8.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5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300余人,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博士生导师30余人,硕士生导师600余人;双职双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国家级人才28人次。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主要学术学科与技术带头人、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青年井冈学者”人选、江西省教学名师、江西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和杰出青年培养计划、江西省文化名家、江西省高校哲学领军人才、江西省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省部级人才318人(次)。

  9.招生就业工作: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其中在14个省份一本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2400余人。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4万余名。学校与航空、航天、民航、通航等企事业单位和近30个地方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每年有30%以上毕业生服务于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和各大民航、通航公司。学校连续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等荣誉。

  10.国际合作: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乌克兰等20个国家的60多所高校建立了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近五年来,有800余名学生分赴英、美、法、澳、日等国高校交换或交流学习。学校先后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目前在校中外项目生近1500人。积极发展来华留学工作,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截止到2019年6月,我校共有在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38人。同时我校可接收“中国政府支持地方项目奖学金”、“中东欧学分生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资助来华留学生。学校开设了航空工程、计算机科学、工商管理和土木工程四个本科、研究生层次的全英文授课专业。现有在校各类外国留学生260人。学校先后荣获江西省和全国来华留学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1.社会声誉:2017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8年荣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学校曾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西省校园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国防科技工业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国防科技工业全国军工文化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南昌航空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南昌航空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

2、院校国标码:10406

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4、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校址: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458号。

5、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6、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7、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南昌航空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依次看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报考其他文史类的依次看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报考其他理工类的按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文理科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学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等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1、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合成分排序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合成分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7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30

3、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当地省级招办有特殊要求除外)。

4、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学校对外公布的2019年各专业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录取原则,学校一律按照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来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文理兼收,须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学校。在民航总局划定的分数线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国家、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学校在录取时一律以20分计算。飞行技术专业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省(市、区)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为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就读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对应合作院校就读。

第二十二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南昌航空大学的学籍。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六章 中乌学分互认项目

第二十三条 为响应江西省航空产业战略,推进与乌克兰传统航空强校的合作,我校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与哈尔科夫国立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维修工程与技术方向)与乌克兰国立航空大学分别开设中乌学分互认项目,19年开始招生,该项目学生在我校学习两年后(即第一、二学年),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合作大学的入学要求,经过英语等测试合格后,前往乌克兰学习两年(即第三、四学年),在乌教学语言为英语,学费具体以乌方高校公布为准,留学费用自理。学生修完双方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可获得南昌航空大学和乌方高校两校文凭。江西省该项目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本科(一)批次,入校后还将择优选拔部分同专业学生进入该项目(详见我校中乌学分互认项目专业招生简章)。

第七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七条  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八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二十八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每年投入经费240万元,用于设立近9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经费。

第三十一条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三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联系单位: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邮编:330063

招生办公室:0791-83957505、83863927;

传真:0791-83863967

纪检监察室:0791-83863087

学校网址:http://www.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w.nchu.jx.cn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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